2018年福建南平市浦城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招41人】
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㈢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㈣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拟聘用前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部门的意见,若无违法违纪记录,也未违反计划生育者,视为考核合格。
㈤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㈥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六、聘用与待遇
㈠按我县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推荐就业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
㈡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必须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浦城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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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 城 县 教 育 局
2018年7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