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2014年湖南郴州汝城、桂东、安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32人】
十、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县人社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单位选择办法
相同专业包含多个岗位进行合并招聘的,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考察前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十二、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选择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政府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十三、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2871398。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2871247。
技术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信息中心0735-2231259。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解释。
附件: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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