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吉安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民政工作3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8、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9、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
《吉安民政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