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翔安区总工会组织员招聘公告【招5人】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总工会网站(http://xa.xmgh.org/)通知公告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审批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经聘用者,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继续聘用。
七、其它事项
1.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2.本次招聘工作由翔安区总工会组织实施,翔安区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邀请翔安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总工会网站(http://xa.xmgh.org/)通知公告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简章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翔安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厦门市翔安区总工会组织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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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总工会
2016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