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怀宁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公告【40人】
4、其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若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级公立医院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怀宁县人社局网站、怀宁县卫计委网站上公示一周。
(二)签约聘用:
2016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2016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待遇按照省人社厅、医改办、编办、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要求,实行备案制管理,与审批编制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九、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怀宁县卫计委网站、怀宁县人社局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 询 电 话: 0556-4633700(县医院)
0556-4637760(县中医院)
监 督 电 话: 0556-4611228(县监察局)
0556-4633730(县卫计委)
原标题:2016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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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人民医院
怀宁县中医院
2016年6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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