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大足区第二季度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3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大足区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6日);
2.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7月31日。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正式聘用人员须在大足区服务5周年以上,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以上(聘用为岗位的须在大足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以上,在招聘单位须服务3年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责任编辑:李明)